星期一, 8月 09, 2010

[Finance] 正逆價差

期貨價格減去現貨價格
如果得出為正值,便是「正價差」
所得出的為負值,則為「逆價差」


期貨市場上也有人採用「基差」,來作為價格發現功能的研判,
基差同樣是現貨價格與期貨價格的價差,
基差則是以現貨價格減去期貨價格,當基差為正數,相當於逆價差」
基差為負數,則是「正價差」

期貨價格與現貨間,維持微幅正價差為正常狀態,但是如果正價差或逆價差過大,對於現貨未來的走勢,則呈現「價格發現」功能。

正價差持續擴大,表示期貨市場的交易人對後市樂觀,寧願多付出價差,來搶進多單。
逆價差過大,則是預期後市,還有低檔,先在期貨市場作賣出或是放空,為現貨部位避險,或是避免日後損失。

實例觀察:
觀察台灣期貨市場的價差變化,在2000年11月,國安基金進場護盤時,一度將正價差拉大至200點,否則極少出現百點以上的正價差。
逆價差的表現,也是同樣的情況,
在2001年9月,加權指數滑落至4000點以下時,曾經出現超過150點的逆價差,顯示當時期貨市場對後市極度悲觀。因此有時候過大的正價差或逆價差,也被視為市場的心理指標,需留意過度樂觀或是過度悲觀,都有可能導致行情逆轉。

■正、逆價差操作策略各有不同

那麼,是不是看到正價差就做多,看到逆價差就做空呢?其實不全然如此,提出以下操作
原則:

◆準則1:正價差超過50點,未來行情樂觀

若正價差趨勢可持續,期指可持續走多,現股亦可做多。例如去年10月11日時台期指與現貨出現正價差55點,顯示後市可望走多,而當日台股指數為3789點,台期指為3845點;到了11月9日加權指數漲到4123點,台期指亦漲到4020點。

◆準則2:逆價差超過50點,未來行情悲觀

此時賣壓也會加重,甚至還會引發現股賣壓出籠。例如在2000年11月16日時,台指期貨出現逆價差80點,當時台股指數為5454點,台期指為5374點,但是到了12月16日時,台股指數已跌到5134點,而台期指亦跌到5136點。

◆準則3:正、逆價差超過100點,以套利方式操作

因為正、逆價差超過100點以上,通常行情走多或走空已有一段時間,在此時加碼的風險相因為正、逆價差超過100點以上,通常行情走多或走空已有一段時 間,在此時加碼的風險相對提高,因此最好採取買進現貨、放空期指,或賣出現貨、買進期指的套利方式,以降低風險。對沖基金常採取此種策略。

◆準則4:正逆價差升到近期高點時,趨勢將出現反轉

例如在1998年11月30日時台指期貨創下正價差235點的紀錄,接著就反轉重挫;而在2000年3月30日,台期指也曾出現逆價差271點,此後便反轉上漲,並出現軋空行情。

◆準則5:若出現摩台指、台期指不同調時,以摩台指為準

通常以摩台指代表外資,以台期指代表國內法人或散戶,因此當兩者正逆價差同步時,代表期指、現貨可望同步走揚或下跌。但若出現摩台指、台期指不同調時,應以摩台指為依據,因為外資的影響力畢竟還是高於國內法人或散戶。

例如前年911事件後,台股反彈到3800點時,許多國內投資人認為最多反彈到4100點,因此在3900點以上放空台指期貨,台期指出現逆價差1%;但 外資卻一路買進,使得摩台指出現0.5%的正價差,台期指、摩台指的價差幅度雖未達2%,但在看法出現極大差異下,之後也確實引發一段大多頭行情。
Reference:
正逆價差(研判行情走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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